退学告知书
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云大研〔2020〕10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毕业最后期限的规定》,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以及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研究生做拟退学处理。
学号为F1202100026、F1202200037、F1202200063及F1202300025的4位学生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9月和2023年9月进入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习,休学期满后,均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现拟决定对4位学生做拟退学处理。4位学生若符合《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要求的相关条件,可在2025年11月9日前选择办理结业、肄业。
4位学生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将按退学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 0871-65033265
王老师 0871-65035395
云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一审:王伟芳
二审:陈 芳
三审:李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