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切实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化分类选拔机制改革,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复试流程,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说明,贯彻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要求,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成立院级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1人、纪检委员1人组成,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现场独立打分,评分前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意见。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比。
初试总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求和安排,考生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和提交方式如下: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
5.复试通知书
6.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7.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材料
8.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此外,还需根据要求,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其他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照学院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和核实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 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审查其毕业年限。
5.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附件4)。
6.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9.审核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10.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我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有权按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上述顺序打印装订成册,考生于3月19日13:30—17:30之间,请提供纸质版的资格审查资料到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南学楼210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过时将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和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复试项目的 考察要求如下:
1.复试程序
考生首先在候考室科学馆二楼报告厅等待,按复试小组名单次序进入综合素质复试教室进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先抽题进行专业课复试,然后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18:00
3.复试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科学馆二楼9、10、11、12、13会议室。
4.复试项目的考察要求: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采用自由问答形式。
(2)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回答。
(3)考官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提问。
6.过程要求:
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现场线下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复试成绩须现场进行统分,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及计分员签字确认,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留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7.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以《云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13:00-15:00,15:15-17:15,加试地点为南学楼602教室。
(四)联系服务复试考生的方式
QQ工作群:596942398
(五)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及温馨提示
1.请考生近期注意电话畅通,我院将逐一打电话通知考生加入复试群。
2.复试费缴纳: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3.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录取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3)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七)诚信复试有关要求
考后不得将复试过程及复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发现和核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及申诉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数据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和核实,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5395
五、本细则由云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6日
一审:程 涛
二审:陈 芳
三审:李湘云